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征集首批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增强技术支撑力量,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经研究,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组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建设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从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工作的专家。
二、专业类别
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等相关专业。
三、推荐专家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相关职责(对于紧缺的特殊专业、特殊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熟悉建设工程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重大工程项目实践经验;
(四)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较高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具有相关注册证书的优先考虑;
(五)无学术不端、不良社会信用记录、违法违纪行为;
(六)无国家和湖北省规定不能担任专家的其他情形。
四、参与事项
(一)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政策、规范、技术标准以及课题的调研、论证与制定工作;
(二)参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评审、验收现场评定、论证、培训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发表个人独立观点,对相关工作提出建设性与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担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获取与履职相关的文件资料。
五、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退休人员可以个人名义申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武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家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2026年1月25日前将《申请表》(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1148088186@qq.com。
六、有关要求
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后推荐,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联系人:花昕捷、刘 聪
电 话:027-85482132 027-85802070
地 址:武汉市长江日报路6号武汉建管大楼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17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