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加强“五改四好”城市更新技术咨询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的智力支撑作用,规范我市“五改四好”城市更新行动专家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组成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选用与管理,提升城市更新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与规范性水平,现就加强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高水平、规范化的专家咨询机制,是保障城市更新项目高质量谋划与实施的关键环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在城市更新规划和项目策划、评估、评审、论证等工作中,按照规定有效吸纳专业意见,提升决策水平。
二、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与专家活动的管理,规范专家遴选、权利义务、调用流程、评价监督等管理体系建设,有效发挥专家在城市更新中的技术咨询支持作用。
三、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遴选从事公共管理、规划策划、工程设计、数字建造、招商运营、投资金融、历史保护、生态美学等城市更新相关领域的专家。
(一)通过公开征集、单位推荐或邀请方式产生候选人,经严格审查、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五改四好”城市更新行动专家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组成人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遴选的专家应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较高理论水平、丰富实践经验和行业权威性;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二)专家有权获取履职所需信息、独立发表意见、依规获取劳务报酬、对管理工作提出建议。专家须客观公正履职,对所提供的意见负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主动履行回避义务;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监督。
(三)根据项目需求原则上采取随机方式从专家名单中选取。对技术特别复杂、涉及特定专业领域或需组建多学科团队的项目,可按程序指定专家,并征得专家本人同意。根据工作要求,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做好专家人选的保密工作。存在利害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四、使用单位应从工作态度、专业水平、纪律遵守等方面对专家工作进行评价,结果记入档案,作为后续选用的重要参考。
五、根据工作需要及专家退出情况,适时增补专家。本人申请退出,受到刑事处罚或严重行政处罚,存在严重学术不端、徇私舞弊、违反职业操守等行为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六、加强专家履职全过程监督管理,公开监督举报渠道,受理对专家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调查处理。对履职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机关处理。
七、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负责专家工作的总体统筹与制度建设,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做好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八、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执行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请及时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反馈。
联系人:凃皓文,联系电话:027-85728033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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