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3月5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湖北中诚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37809181106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家望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201***********61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武)房罚决字〔2023〕第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根据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鄂01行终177号《行政判决书》,中诚源公司出具《武汉五环时尚广场(超平地块)房地产项目咨询项目》(鄂众联地咨字[2019]第002号、鄂众联地咨字[2019]第003号)的行为属于《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本办法所称房地产估价活动,包括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在建工程、以房地产为主的企业整体资产、企业整体资产中的房地产等各类房地产评估,以及因转让、抵押、房屋征收、司法鉴定、课税、公司上市、企业改制、企业清算、资产重组、资产处置等需要进行的房地产评估”规定的房地产估价活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诚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的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从事估价业务”的规定,应当依法对中诚源公司予以行政处罚。 |
处罚依据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1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3/5 |
处罚有效期 | 2024/3/5 |
公示截止期 | 2027/3/5 |
处罚机关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备注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