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8月9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市鑫坤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166823297695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朱波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201***********730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武)房罚决字〔2022〕第00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武汉市鑫坤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开发建设光荣村旧城改造·金凤东城项目过程中,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形下,通过内部预订方式向18户购房人以每户约10-50万元的标准收取意向金,出具了收据,并与其中3户签订《金凤东城(二期)项目订购协议书》,收款总额300万元。截至目前,武汉市鑫坤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仍未取得该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违法行为尚处于持续状态。武汉市鑫坤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8/9 |
处罚有效期 | 2022/8/9 |
公示截止期 | 2025/8/9 |
处罚机关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备注 |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