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2022年8月4日)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2594500386M |
工商注册号 | |
组织机构代码 |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迎佳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221***********016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武)房罚决字〔2022〕第00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项、第三十六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
违法事实 | 武汉塔子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新建居住、商业服务设施项目(塔子湖村城中村改造K3地块)(推广名:融创公园大观)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情况下,于2021年8月15日至2021年12月3日间擅自预售商品房,分别向48户购房人收取56套房源预付款和预订款性质费用共计4097.0908万元,其中预付款(楼款)金额为3524.0908万元;定金金额为555万元。 |
处罚依据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35240908元的1%的罚款,即352409.08元。处以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36.24090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8/4 |
处罚有效期 | 2022/8/4 |
公示截止期 | 2025/8/4 |
处罚机关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1000108849700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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