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武汉市市政工程招标设计造价服务中心(承担执法辅助性工作)
武汉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中心(承担执法辅助性工作)
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中心(承担执法辅助性工作)
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承担执法辅助性工作)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事务中心(承担执法辅助性工作)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1771号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