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购房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服务的公告
2022年8月15日起,我局将在全市(江夏区,蔡甸区部分除外)进一步优化购房人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交存服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通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短信提示。开发建设单位依法办理维修资金缴交确认手续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信息平台实时向购房人发送短信通知,向购房人提示办理收房手续前交存维修资金等相关政策。
二、增设购房人支付宝、微信交存服务。在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网点及房屋所在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使用银行卡和现金交存模式的基础上,向购房人增设以上场所支付宝、微信扫码交存服务,收款商户名称为: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武汉市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三、拓展电子票据服务覆盖面。在我局2020年启用“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交存并开具《湖北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电子)》的基础上,在专户管理银行网点及区政务中心维修资金窗口交存维修资金的,实时开具电子票据并免费提供打印服务。购房人也可通过“电子票夹”微信小程序获取和打印电子票据。电子票据可通过湖北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232.224.111:8086/billcheck)查验真伪。
特此公告。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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