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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2020-06-17 11:32 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一、 目标任务

(一) 棚户区住房改造开工25000套(户);

(二) 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25000套(户);

(三) 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8000户。

二、 统计口径

(一)新开工统计口径

1.实物建设项目:设计采用地基处理的,开始地基处理施工;设计采用桩基础的,开始桩基础施工。开工数量,以单体工程为单位统计,只统计已开工单体工程的套数。

2.棚改造货币化安置项目:实行直接货币补偿的,若征收补偿协议中计算补偿款时明确了住房套数,按住房套数统计开工量;若未明确住房套数,按签订协议的户数统计开工量。实行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购买商品房安置和政府购买商品住房安置的,按征收补偿协议中明确的补偿房屋套数统计开工量;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人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明确的购买房屋套数统计开工量。实行政府购买商品房安置的,按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与商品住房所有者签订的购买协议(合同)载明的购买房屋套数统计开工量。

(二)基本建成统计口径

1.实物建设项目:项目单体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按基本达到使用条件的项目房屋套数统计。

2.棚改货币化安置项目:实行货币补偿的,开工即视同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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