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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03-01 09:30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过程的动态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我市当前工作实际,对原《市住房保障房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1〕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通知》修订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原《通知》自2021年2月27日实施以来,在规范我市房地产开发项目备案流程、强化项目监管、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近年来,随着我市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开发模式不断创新,项目开发建设中的新技术、新业态、新需求不断涌现,原文件的部分规定已难以完全适配当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的监管实际和行业发展需要,因此亟需对原《通知》进行修订完善。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优化备案时间节点

结合企业开发实际流程,《通知》对建册备案时间节点进行优化调整:建册备案节点调整为“取得《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并办理宗地《不动产权证书》后30日内”,以取得宗地《不动产权证书》的项目作为建册备案的项目,避免一个土地出让合同对应多个宗地《不动产权证书》和多期项目的问题。

(二)整合优化项目开发各环节信息采集要求

结合房地产项目施工阶段监管实际需求,《通知》新增“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项目,于5日内登录系统填报手册‘项目分批开发情况记录’中‘施工信息’”,并增设施工信息表单,包括项目开工情况、建设进度计划、委托监理、质量监督、施工单位等内容,构建项目立项、投资、施工进度、销售、交付等完整数据模型,健全项目全生命周期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强化项目风险源头管控机制。同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采集信息进行系统梳理,信息采集坚持“必要、适当”原则,如调整附件项目投资计划信息采集频次,将周期修改为年度、季度等。

(三)调整职能部门管理职责

依据武汉市机构改革职能划转部署,原房管部门房地产开发监管职能已划转至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为适应这一变化,并满足房地产市场“精准化、节点化”监管要求,《通知》将原“房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调整为“房屋主管部门”承担。同时优化区级巡查机制,明确项目售前、开盘、预售资金拨付节点、竣备、交付等需要开展实地巡查的重要时点,提升了监管精准性和针对性。

(四)细化违规处罚措施

《通知》依据《武汉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监管办法》相关规定细化了处罚措施,在原“约谈、通报、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对外公示”的基础上,增加“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予以信用信息扣分处理”,通过信用约束机制强化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意识,提升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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