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更局关于继续施行《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继续施行的必要性
《关于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鉴定通知》)于2020年11月24日由市局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武房规〔2020〕5号)正式印发,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鉴定通知》也是落实《武汉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配套管理文件之一,是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鉴定通知》实施近五年来,在指导鉴定单位执行标准规范、统一作业流程、配合行业监管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房屋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从政府部门公布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发现,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开展鉴定,简化鉴定程序,出具虚假或不实报告是导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房屋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鉴定通知》是规范鉴定单位开展鉴定工作的重要抓手,因此,《鉴定通知》有必要继续施行。
二、《鉴定通知》的主要内容
《鉴定通知》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明确了鉴定单位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执行标准。第二部分明确了鉴定工作的操作程序,分六个步骤实实施:一是受理委托;二是调查查勘;三是编制鉴定方案;四是检测验算;五是鉴定评级;六是鉴定书签发及备案。第三部分明确鉴定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配合行业主管的相关要求、鉴定资料存档时限以及有效期等。
《鉴定通知》规定了鉴定单位在武汉市辖区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执行的国家和地方标准,规范了开展鉴定作业的操作流程,统一了房屋安全鉴定现场查勘表和房屋安全鉴定书的示范文体,明确了依法开展鉴定的相关要求,对指导做好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有较强的针对性和规范性。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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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17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