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政策背景
2024年我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政规〔2024〕9号),原《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设计导则》(以下简称《设计导则》)已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要,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指导增设电梯工作有序化开展,依据建筑、特种设备、消防等方面现行的规范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导则》)。该《技术导则》旨在规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技术要求,提高增设电梯安全性、适用性、操作性,促进全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二、主要内容
(一)明确原则。增设电梯工作遵循“业主自愿、社区协商、政府支持、兼顾各方”原则,并应当满足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
(二)明确范围。《技术导则》适用于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的乘客电梯。
(三)规范内容。《技术导则》在原《设计导则》基础上,对设计技术要求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施工、验收、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等内容。共分10章,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前期评估、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管理、维护保养。《技术导则》涵盖从增设电梯前期评估到使用维护保养的全生命周期,对建筑、结构、设备等方面提出要求,统一质量、安全、用电、消防等多方面技术标准,便于相关单位规范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重点内容如下:
1.《技术导则》定义了平层停靠、层间停靠、实施主体术语,为便于居民出行,增设电梯宜优先选择平层停靠方式。
2.《技术导则》坚持安全优先,强调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与应急救援。如:前期评估阶段,明确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安全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的内容;规定设计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降低原建筑安全性能,需设紧急救援通道;避免对既有住宅结构安全影响,增设电梯工程结构基础优先考虑与既有住宅结构基础脱开;施工要严控设计变更,监测井道垂直度与沉降,钢结构构件需复检,防水工程需淋水试验;材料进场检验需达标,隐蔽工程需监理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需合格。
3.《技术导则》对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作出了相关要求,使用单位需建立安全管理制度与档案,委托有资质单位维保,公示安全信息与运维情况,禁止封闭轿厢通风口。维保内容包括井道保护、底坑、钢结构防腐、防水、避雷装置等,变更维保单位需做好衔接。
4.《技术导则》鼓励采用先进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有助于节能减碳、绿色环保。建筑工业化生产设计、装配化施工具有构件精度高、质量稳定、施工作业时间短、后期维护方便等特点,可根据现状实际情况优先采用。充分考虑适老化,对单元(首层候梯厅)提出设置无障碍坡道要求。
5.《技术导则》提供参考图例,在附录部分统一提供了增设电梯方式参考图例、钢结构电梯与既有建筑连接方式参考图例,与正文内容一一对应。
该《技术导则》为试行版,下步我局将根据执行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予以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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