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不严。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巡司河街武汉城建集团工地等3个工地,共检查工程机械13台,发现6台未编码登记、4台涉嫌伪造环保号牌。督察还发现,东西湖立行叉车(武汉总部)从事叉车租赁业务,拥有叉车28 台,均未悬挂环保号牌。江夏区、东湖高新区、东湖风景区等地未完成2022年度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任务。
二、整改目标
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未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措施
1.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以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2.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实施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基础设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
四、整改情况
我局作为责任单位之一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工作,接到任务后,立即会同洪山区对该工地进行了检查,督查参建单位进行整改,不合格工程机械均已清理出场。2024年11月14日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场登记信息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全市市政工程工地信息清单,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实施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登记制度,未提供出厂环保信息标牌、未进行环保编码登记、未悬挂(喷涂)环保标识牌(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入场施工。
现将整改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482132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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