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3)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一、反馈问题
无组织排放监管不到位。督察期间抽查化工区武汉海剑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东湖高新区湖北合力久盛混凝土有限公司、汉阳区武汉宏奕众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东西湖区三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湖北云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武汉市隆飞康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汉阳区市政总公司沥青拌合站等7家商混企业,均不同程度存在扬尘无组织逸散的问题。江夏区丰收村、郑铁炉附近及乌段路沿线多家砂石料、建材及石灰企业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生产设施敞开式作业,物料堆场基本无覆盖,扬尘污染严重;武汉邦大冶金科技有限公司和武汉市聚达源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堆场地面未硬化,露天堆放大量砂石料,作业时也未采取抑尘措施。
二、整改目标
加强无组织排放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提升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管理水平。
三、整改措施
压实属地监管工作责任,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巡查必查内容,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在建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防控标准和要求,督促项目严格落实“七个百分百”要求,发现扬尘问题立查立改。编制《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2024年版)》、《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边界设置标准示范图册(2024年版)》,进一步细化工地污染防治重点,指导加强易起尘区域管控,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加大“天幕”、防尘工棚、场区立体喷淋措施工法运用。在重污染天气应对期间,第一时间调度执行工地施工管控,减少施工扬尘问题发生,2024年以来共检查巡查市政工地文明施工情况1568项次,合格率95.66%。
现将整改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3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482132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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