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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序号16整改验收的公示

2024-12-13 13:41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一、反馈问题

工地扬尘污染治理不到位。督察组抽查洪山区地铁11号线马房山地铁站工地、武昌区南安路10号武汉建工集团工地、硚口区崇仁路023号项目、宗关街公园绿地项目轻机公客厂片拆迁项目、江汉区新华西路四期集体土地房屋征收项目、汉阳区武汉市轨道交通11号线芳草路站、龙阳湖岸线整治及景观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江岸区十二号线双墩站施工项目等9个建筑工地,均未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二、整改目标

强化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监管,督促施工项目落实工地扬尘治理措施。

三、整改措施

1.督促9个建筑工地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施工围挡封闭,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全硬化,非施工区域裸露土方全覆盖,安装并使用减尘喷淋、施工扬尘监测设施,在进出通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并确保规范使用。2.举一反三,督促辖区建筑工地建立完善日常文明施工制度,做好日常管理。3.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工地扬尘治理监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整改情况

迅速组织调查处置,督促9个问题点位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确保施工围挡封闭,场内主要道路、材料堆场全硬化,非施工区域裸露土方全覆盖,安装并使用减尘喷淋、施工扬尘监测设施,在进出通道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备)并使用,同时,责令企业提升完善日常管理,强化文明施工长效坚持,所有问题已于2024年3月底前整改完毕;自2023年10月起,每月加大了差异化监督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对问题整改反复、易出现反复的情况,坚持反复抓、抓反复,始终确保整改成效保持可控;坚持日督办、周通报工作机制,坚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市区建管部门,举一反三,始终严抓以工地扬尘治理为重要内容的文明施工监管工作,久久为功力,不断提升全市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水平。

五、验收意见

2024年12月4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市交通运输局、武汉地铁集团、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对《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序号16整改情况进行了验收,验收认为:该问题完成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验收条件。


现将整改及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13日-2024年12月2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482132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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