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 无障碍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01号提案的答复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01号提案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危旧房合作化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工作提出的建议,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经我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背景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近年来,根据湖北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武汉市聚焦“群众期盼高、资金平衡难、市场参与低”等危旧房改造难点堵点,学习德国“住宅合作社”经验,积极探索“居民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合作化改造更新模式,实现了由“政府主导、居民被动改造”向“联合社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改造方式转变,形成了符合武汉实际的危旧房改造新路径。

2023年11月,我市选取首个试点项目青山区21街坊,成立居民联合社,实施合作化改造。项目原状为4栋房屋建筑,总建筑面积0.88万方米,居民134户,年限超50年,为C级危房。2024年5月完成居民签约腾退,6月完成土地交易,12月完成居民选房分房,2025年6月已完成主体结构施工,计划年内竣工交付。目前全市已注册登记联合社10家,积极探索各项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23年11月,经市政府同意,市直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试点项目的若干措施》(武房发〔2023〕9号),明确了土地规划、税费、审批、资金等支持措施。市民政局强化指导,对联合社进行登记管理,会同行业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市财政局研究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就试点项目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规划审批、不动产注销登记以及土地供应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明确了办理路径和流程以及实施容积率奖励促进公共设施建设等激励措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结合试点项目推进实施,梳理工作流程,编制政策问答。

三、下步工作

合作化改造不同以往的房屋征收,是以“居民主导、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的危旧房改造新模式。虽然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问题,部分项目推进迟缓、搁置,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居民由征收到自主更新的意识还未转变,对改造和出资方案存在异议。二是改造产权类型多、权属复杂,改造诉求难以统一。三是部分现状容积率较高的待改房屋受周边退距、退距、日照、绿地率等规划条件限制,居民适当出资,仍然难以实现项目平衡。

(一)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居民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危旧房合作化改造理念,如在社区举办政策解读会、发放宣传手册等,让居民深入了解改造工作的意义和政策。同时,利用媒体平台,发布改造项目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做法,增强居民改造意识,提升改造意愿,鼓励居民自主成立联合社,积极参与改造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优化支持措施。积极探索改造过程难点破解,对中心城区规划条件不足的,在保障周边地块居民权益的前提下,按照相较原房屋相关指标不弱化为原则,研究退距、日照、绿地率等指标合理确定。探索围绕降低自主改造成本,优化改造程序等创新,赋能试点实施。

(三)健全管理机制,培育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强化联合社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按章程开展活动等事项监管。创新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开发企业向综运营商转型。在存量改造中,探索通过“造服务、卖服务”方式,补齐服务功能,提升区域价值,构建创新模式,推动城市有机更新。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6月2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