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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374号建议的答复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374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更新力度,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所提建议的聚焦政策完善、强化统筹机制和加大金融支持等核心问题,分析深入、针对性强,对我们完善工作思路、推动落实具有积极意义。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综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建设,已制定出台《武汉市城市更新行动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初步建立了多层级、可操作的政策框架,从法律层面系统规范城市更新行为,明确各方职责边界,完善规划、实施、资金、安置等机制,推动超大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城市品质提升和产业功能重塑。当前我局正加快推进《武汉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工作,目前已完成草案编制并公开征求意见,力争于2025年内完成立法程序,将为全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2025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印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更新工作作出的全面部署,是指导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我市正在开展《武汉市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实施意见》起草工作,围绕中央文件明确的八项主要任务,从建立健全城市更新实施机制,完善用地政策,建立房屋使用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方式,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健全法规标准等方面认真梳理,计划呈报市政府审议后印发实施。

此外,我市也在积极探索政策创新,推广试点先行。为落实征地征收货币安置方式多样化,我市汉阳区、硚口区、长江新区等地出台了房票政策,在货币化安置基础上,探索将拆迁权益转化为市场化购房凭证,有效提升了安置效率,激活了市场潜力,减轻了财政压力,取得初步成效。在房票相关政策上,我市学习南京市、厦门市、昆明市等先行城市的做法,遵循坚持市级统筹协调、各区细化实施的模式,从市级部门角度,明确房票政策的总体原则、使用范围、有效期限、房票面值、房票类型、使用管理、通兑结算等较为宏观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由各区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和特殊性,自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及决定政策性奖励、比例、兑付方式等具体内容,赋予各区更大的自主决策权。

二、关于“进一步强化区级政府统筹作用”的建议

城市更新涉及主体多、链条长、协调难度大,强化市、区两级统筹作用是提高项目推进效率的关键。为落实武汉市“十四五”时期城市更新总体目标,本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城市更新年度工作安排,我局统筹指导各区谋划2025年城市更新计划实施库项目共计244项,年度更新资金需求1456.22亿元,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危旧房改造、历史风貌整体提升、老旧厂区(街区)改造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国有土地征收计划完成221万平方米,城中村改造915万平方米,危旧房改造169万平方米,历史风貌整体提升 2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176万平方米。通过分解任务目标,跟踪督导各区持续推进,我们积极探索多元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科学有序推动城市更新工作。

对于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也建立积极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由市级统筹实施,通过跨区协调、统一调度、重点保障等方式,实现资源集约配置。2021年,武汉市印发了《关于加快武汉市城市更新项目试点工作实施的若干意见》,对于实施难度大、建设资金难以平衡的项目,市区联手,兼顾平衡的两个“1+1”联动机制:一是“实施主体+区平台公司”,实施主体可与区人民政府确定的一家平台公司合作,负责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二是“更新项目+平衡项目”,为解决更新项目征收成本高、自身难以平衡的问题,引入平衡项目,坚持“当期平衡、动态平衡、综合平衡、长期平衡、政策平衡”理念,实现更新项目统筹平衡。后续将持续加强对各区的统筹指导,推动区级建立协同机制和配套资源配置体系,提升属地组织实施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协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

在金融支持方面,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积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持续争取国家政策性金融支持。2023年7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与农业银行湖北省分行签署《金融支持城市更新战略合作协议》,未来三年将提供累计4000亿元以上的意向性融资额度。金融主管部门还与在汉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建立了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基础设施等城市更新领域融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银政企对接,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快速落地融资。下一步,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继续发挥统筹推动协调作用,持续争取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政策支持,推动金融机构落实前期已经签订的融资授信协议,加强央地协同和房地产信息共享,做好重点城市更新项目融资支持和协调,助力金融有效支持我市城市更新行动。

同时,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财政金融协同,充分发挥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券和地方配套资金的撬动效应。2024年,武汉市成功入选中央支持城市更新行动首批试点城市,三年内将获得不少于10亿元中央补助资金,市财政协同主管部门同步出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了中央补助资金的规范、高效使用。下一步,市财政将指导各区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实施”的思路,用好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债、专项借款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

我们将以人大代表建议为契机,持续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强化项目统筹协调,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动城市更新行动走深走实,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再次感谢您对武汉城市更新工作的建议。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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