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52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010884970/2024-21845
- 发文机构: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发文字号: 无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4-07-19
- 发布日期: 2024-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推动人才安居的建议收悉,该建议梳理了我市在相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了4个方面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局会同各会办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综合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快已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土地高效利用的建议
(一)政策支持方面
我市于2021年10月在全国兄弟城市中较早正式出台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武政办〔2021〕116号),从土地、财政、金融、税费等方面提出一系列配套政策。
土地支持政策:一是支持利用城区、靠近产业园区或者交通便利区域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允许办理土地抵押贷款。二是支持利用企事业单位闲置土地、城中村改造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用途后,不补缴土地价款。三是支持产业园区配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提高部分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四是支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五是中心城区集中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不低于住宅面积6%的比例配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在地铁上盖物业中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财政支持政策: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运营管理等纳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各类主体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人才安居保障的,保障对象减免租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差额部分由市、区财政给予补助。
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政策性贷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税费支持政策: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存在混合性质情况的,分表计量执行分类价格。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建设监管方面。在用好、用足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加强建设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管检查重点,强化项目巡察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全生命周期”责任,推动项目落地。
二、关于盘活存量资产及改建空置厂房的建议
我市积极探索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路径、新方法,配套出台了《市房管局 市发改委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及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市房管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城建局关于允许商业和办公用房等存量用房改造为租赁住房的通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利用城中村产业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办理细则》,支持企事业单位利用闲置土地、城中村产业用地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等前提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一是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厂房等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如洪山区毛坦村将6.56万平方米长期闲置的艾玛酒店改建为1120套障性租赁住房,既解决了附近新市民的租房难题,又为村集体增加了长期稳定的收入。
二是鼓励引导国有企业发挥主力军和先行示范带头作用,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职工提供宜居宜业的发展环境。如东湖高新区之寓未来项目,位于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中心地段,占地约19万平方米,由东湖高新区国有企业武汉之寓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筑面积约26.4万平方米,房源4918套,并同步配套建设了商业、办公、教育等设施,主要面向东湖高新区华为公司等重点产业企业新引进职工。目前。之寓未来项目一期3141套房源已投入运营,月租金1500元/套-3000元/套,为东湖高新区华为、锐科光纤、中软国际、五十八研究所等多家重点企业解决了企业员工住宿问题,促进了企业、产业协同发展。
通过采取“认定一批、新建一批、配建一批、改建一批、盘活一批”等“五个一批”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截至目前,全市已累计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7.09万套,占十四五目标任务的68.36%,有效满足了新市民、青年人租住需求。
三、关于完善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
(一)成立平台公司,发挥国企优势。为更好满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需求,在市国资委的支持下市属国企成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公司,促进人才安居。武汉城建集团于2022年8月组建武汉安居集团,注册资本100亿元,集“投、融、筹(建)、管(运)、售”于一体,打造保障性租赁住房、资产管理专业化平台;武汉地铁集团于2022年11月成立武汉迅佳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致力于公共服务人员保障性住房租售、地铁精品房源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等业务。
(二)优化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出租管理。明确了准入、退出条件及面积标准,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建立巡察机制,确保符合相关政策。二是加强运营管理。制订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严禁保障性租赁住房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严禁违规经营、骗取优惠政策。三是提升服务质量。整合线上线下流程,搭建了人才安居信息化平台,初步实现了资格申请、项目管理、房源地图展示、选房配租、运营服务等功能,建立了人才安居线上“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各区创新服务手段,引入第三方专业运营服务团队,推动人才安居服务提档升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聚焦不同人才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和吸纳相关意见建议,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力度,减少人才在汉发展后顾之忧。
(一)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在编制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进一步强化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引导各区科学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有序推进规划实施。结合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等工作,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研究鼓励存量房源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政策措施和实施路径。同时,指导各区根据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遵循“职住平衡”的原则,在区域分布上合理布置,在租金价格上充分考虑高、中、低各种层次需要,形成房源有效供应。
(二)推进人才社区建设。根据区域优势和发展规划,针对周边重点企业诉求,在相关区试点建设人才社区项目。结合城市更新等重大工程,加强人才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安居生活、创新创业、商业服务、文化娱乐等功能,为人才提供“全链条、系统化、生态式”服务保障,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提升人才社区吸引力,切实增强人才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完善安居保障措施。进一步推动市区资源整合、同步发力,鼓励有条件的区创新出台更优惠的人才安居政策,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多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需求。推进全市人才安居一站式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政策宣传,推动人才安居政策宣传进高校、进院所、进企业、进园区。
感谢您对我们人才安居工作的关心,恳请继续关心、支持我市人才安居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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