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JY20240201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10884970/2024-20994
- 发文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无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4-05-27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诉调对接机制,实现纠纷源头预防及多元化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建局认为您的建议对预防及化解建设领域纠纷具有重要意义。市城建局不断压实责任,不断推进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行业调解组织开展争议调解工作。市城建局指导“武汉建协建设工程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与武昌区、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经开区等基层法院开展合作,签署“合作备忘录”、“诉调对接工作备忘录”,成立“建设领域诉调对接工作室”、“驻武汉建筑业协会工作站”等工作机构,有效调解施工总包与分包之间争议近30余起,在推进建设领域纠纷源头化解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城建局还组织“调解中心”与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纠纷调解专委会开展合作交流,统筹专家资源、整合技术优势,充分发挥社会专业调解组织的诉前调解作用。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制定有关合同示范文本与标准。2023年5月1日,市城建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发的《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F-2023-E3006)正式施行,明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2023年 9月19日,市城建局在武汉城建集团组织开展宣贯培训会,建设、施工、咨询等单位参与培训。2023年8月25日,以《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F-2023-E3006)为基础编制的《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修订版)正式发布,延续了争议评审相关条款。湖北省地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计价规程》(DB42T2071-2023FDIS)已于2023年7月27日发布,2023年11月27日正式施行,明确了EPC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调整及工程结算与支付等条款,并指出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的主要办法。
下一步,结合李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市城建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和人民法院对接,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建立健全诉调对接机制。
二是加强行业指导。继续加强对建设行业调解组织工作的指导,推动行业专家整合,协助人民法院组建诉调专家团队。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多渠道多方式向建设工程市场主体开展宣贯工作,引导企业采用争议调解方式化解工程纠纷,推进建设领域纠纷源头化解。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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