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124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10884970/2024-20992
- 发文机构: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 发文字号: 无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4-06-04
- 发布日期: 2024-09-13
- 有 效 性: 有效
你们提出的第JY20240124号《关于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逐年上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认为你们提出的加强多部门组织协调、联动合作,提高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合理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一、主要工作情况
市城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就合理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做了积极探索和有益尝试。
(一)加强调查研究,做好投资对比分析。市交通运输局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运输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围绕“降低建设成本促进高速公路高质量发展”的主题选取了一批正在推进中的国高项目进行调研。以改扩建项目为例,目前我省第一条四车道改八车道高速公路项目--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北北段改扩建工程桥隧比为 13.5%,预算造价为1.3亿元/公里,与同期建设的其他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相比,造价水平中等,与周边的安徽、江西、湖南省份同类型项目相比工程投资相当。
(二)完善工程造价领域相关制度建设。一是强化建设工程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政评审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鄂财投评规〔2021〕2号)和《湖北省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指南》(鄂财投评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开展基础设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工作,严格控制项目实际投资超概情况发生。二是加强行业监管,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质量。市城建局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质量和市场行为情况随机抽检工作。从检查结果来看,大部分受检企业已经形成较成熟的内部审核及执业质量控制机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存档资料基本上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的要求。三是构建以信用信息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评价试点工作部署,市城建局自2023年起组织开展武汉市工程造价咨询业信用信息评价试点工作。四是发布《湖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参考标准(试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只与造价金额关联,取消和审减额的关联关系,引导规范造价咨询服务市场。
(三)落实定额更新与工程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一是积极参与基础设施工程定额更新。根据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1655号)文件精神,为逐步实现定额价格水平与市场行情并轨,省标准定额总站已启动编制《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全费用基价表》等8项定额。市标准定额管理站积极参与《湖北省海绵城市工程预算定额》等定额编制修订,积极推进定额价格水平贴近市场实际。二是组织编制发布《武汉市新型建筑材料市场参考价格汇编》,覆盖海绵城市、综合管廊等工程绿色、节能、环保新型材料,为社会提供多元化信息服务。三是积极推进落实武汉市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依据动态调整。发布了《市城建局关于调整武汉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规定的通知》(武城建〔2023〕9号),并制定了《武汉市定额站、安监站关于建立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的通知》,推进安文费动态调整机制常态化。四是参与制定相关造价数据标准。其中湖北省《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数据归集标准 》DB42T2176-2024FDIS和《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标准》DB42T749-2023FDIS已发布,《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据分类和编码规范》正在编制中,为建立工程造价数据中心提供支撑。
(四)推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化流程化。一是指导编制《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控制规范》(DB42/T823—2021),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活动质量控制要点和要求,并举办多期宣贯会议。二是指导编制湖北省地方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程》(DB42/T2071-2023),该标准规范了工程总承包计价程序以及造价成果文件编制要求,已于2023年11月27日实施。三是组织编制团体标准《武汉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南》,拟建立建设全过程的咨询服务作业指引,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作业流程和成果文件要求。
(五)深化方案研究,强化技术经济比选。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省交通运输厅鼓励勘察设计单位在工可阶段按照1:2000地形图深化研究项目方案的举措,强化工程技术经济比较,严控互通间距、互通连接线规模,节约土地资源,实行全过程投资管控。交叉推进工可和初步设计,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提升设计方案深度,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指导前期研究单位优化建设方案,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在编制工可方案时,结合公路功能、预测交通量、地形地貌地质等因素,合理确定项目的线位、标准与规模;严格控制结构物数量,合理控制互通和枢纽的规模,避免设置占地多、交通组织复杂的组合式枢纽;合理设置交叉、互通出入口的形式与标准规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技术指标。
(六)加深勘测深度,优化资源调配。引导地方政府从地方经济发展、区域规划和交通需求等方面提出合理诉求。通过与地方政府充分沟通交流,综合考虑老路资源利用、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满足交通需求、居民出行习惯等因素,同时满足路网便捷顺直需要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要求,合理确定项目的路线走向、设计标准与建设规模,在满足地方发展需求的同时,减小工程规模,降低建设成本。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加强对项目周边建筑资源调查及试验研究,提出合理的土石方平衡设计方案、地材调配方案及废弃材料利用方案,加强资源的综合利用,合理控制造价。
(七)加强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引导。一是宣传推广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市城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印发了《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WF-2023-E3006),
新增施工过程结算、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争议评审等内容,引导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二是市城建局、市公管局启用《武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通用示范文本(试行)》,规范施工(无清单或简易清单)、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及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和勘察、设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制。
(八)强化科技引领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武汉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武汉土木建筑学会的平台作用,加强勘察设计关键技术攻关,启动BIM技术相关的施工应用、消防设计审查、道路工程全周期建设等技术研究,致力于突破建设领域技术瓶颈,打造建设领域核心竞争力。二是助力新技术应用推广。协助做好省住建厅组织年度省级工法申报审查及企业十大新技术应用的推荐,推动新技术推广及应用,促进建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
二、下步工作
为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逐年上升,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下一步,市城建局将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向政府国土规划、发改、城管等部门反映相关诉求,共同研究加强前期勘察、规划与设计管理,减少拆改变更,严格投资估概算审批,研究相关考评机制,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
二是加强事前事中监管。根据湖北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及常态化飞行检查等工作部署,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执业质量和市场行为情况的检查,督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
三是加强数字建设。根据国家、省市数字平台建设相关部署及要求,积极开展工程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升级与转型,研究统筹建设工程全过程数据。在《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造价数据归集标准 》DB42T2176-2024FDIS和《建设工程造价应用软件数据交换标准》DB42T749-2023FDIS及《湖北省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数据分类和编码规范》等标准的基础上,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据中心建设,为基础设施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撑。
四是加强技术研究。加强对基础设施勘察、设计、施工等关键活动的薄弱环节、重要技术的科研力度,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攻关,挖掘历史技术数据的价值,提高勘察、设计、施工的科学性与经济性,合理有效控制基础设施工程造价,打造基础设施产业核心竞争力。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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