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JY2024010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010884970/2024-20854
- 发文机构: 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发文字号: 无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成文日期: 2024-07-30
- 发布日期: 2024-09-10
- 有 效 性: 有效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推进危旧房改造试点探索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工作提出的建议,您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经我局会同青山区政府、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去年以来,王蒙徽书记在省委专题会议上指出,人民城市建设的重要理念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既是党的宗旨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城市建设的体现,也是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最重要的理念。为落实省委部署,2023年,我市借鉴德国合作社经验,确定以居民成立合作社的模式,对原有危旧房屋采取拆除重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配套设施,实现根本性改造。并选取青山区21街坊等项目作为首批试点,打造居民具体组织、市场主体实施、政府资金补助和政策支持、多方共同参与的机制,全面促进我市房地产转型,形成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开展
2023年11月,市房管、规划、城建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危旧房合作化改造试点项目的若干措施》(武房发〔2023〕9号),明确了土地规划、税费、审批、专项补贴、金融政策等一系列支持措施。2024年,结合试点项目推进实施,我局编制印发了《危旧房合作化改造工作实务手册》(1.0版)作为推进工作实施细则,并修改完善形成2.0版本。市民政局指导各区行政审批、民政部门开展合作社登记管理等。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明确了试点项目审批中涉及的规划审批、不动产注销登记、土地供应办理路径和流程。青山区组织相关街道、部门研究,成立志愿者队伍、制定工作方案、上门宣传引导,为合作社注册登记、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提供各项服务。截至目前,首批试点项目青山区21街坊项目已进入施工阶段,计划于2025年建成交付。
三、下步工作
(一)坚持居民主导,推动项目实施。充分发挥合作社力量,加强居民从“表达诉求”向“深度参与”的意识转变,全面参与合作化改造项目的策划、决策和实施过程的意识,实现合作化改造以需定供、以需定建、供需精准匹配,推动项目实施。
(二)提升居住品质,完善小区功能。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充分结合社区实际,落实空间建设标准,完成完整社区硬件建设。重塑了社区认同感、归属感,通过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新模式,促进“以人为本、健康生活,适居、易行、宜享、乐活、平安、善治”的完整社区建立。
(三)创新配套措施,形成试点经验。总结首批试点青山区21街坊项目经验,对《危旧房合作化改造工作实务手册》进行修订完善,建立规范化、标准化操作手册和实施细则,为后续项目快速推进提供路径及流程保障。
(四)加强宣传引导,促进市场转型。坚持“居民主体、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原则,加强宣传、引导,推广居民自发组织、市场具体实施、政府政策支持的多方共同参与的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新模式,深化房地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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