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手机 无障碍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310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310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您好,感谢您对我市高层建筑物外立面管理的关心与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220310号提案《关于高层建筑物外墙脱落情况频发,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对提案提出的有关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市城管、公安等会办单位的有关意见,对提案中的主要建议办理情况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筑物外墙脱落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从我市发生的几起高楼外墙脱落问题分析来看,主要是由于外墙饰面抹灰厚度过大、抹灰前基体处理不到位所致,施工质量不过关是导致建筑外墙脱落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发生外墙脱落后,缺乏权威机构对外墙施工质量进行认定,对存在质量问题的,缺乏强有力的措施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整改质量问题,导致问题往往久拖不决;加之,部分小区没有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该属于全体业主分摊的维修费用筹集困难,亟需建立外墙脱落施工质量认定、督办机制和属地政府兜底解决机制。

二、相关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市房管局

2021年11月14日,江汉区宝丽金中央荣御C2座外墙找平抹灰层脱落致1人死亡事件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现场调查,指导区局全力参与区政府专班调查、处置等工作。11月15日,江汉区委托相关专家进行了现场调查和评估,从专家意见和检测认定结果来看,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项目存在建筑外立面找平抹灰层过厚和基体处理不到位的质量缺陷,房屋外挂景观灯光也是诱因之一。

为举一反三,切实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我局先后5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部署,在局党组会上认真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结合工作职责,制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外墙隐患排查的通知》,迅速组织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建筑外墙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求各区重点对高层房屋建筑外墙空鼓、开裂、破损、局部脱落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隐患整改。据统计,此次排查全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高层建筑7024栋,存在外墙隐患的3141栋。同时,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将外墙脱落隐患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基础类改造内容,修订完善《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明确外墙修缮设计、施工的具体要求,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改造372个老旧小区,对其中140个小区进行了外墙整治,涉及楼栋1043栋,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外墙隐患问题。

(二)市城管委

一是在查处违法建设方面,城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建筑物外墙脱落隐患排查,依法查处擅自加装在外墙且经相关部门调查认定的违法建设;结合开展“拆违进小区”活动,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增强居民的法治意识,坚决遏制擅自扩建改建等违法行为;以落实路长制为契机,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外墙脱落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转办,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在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管理方面,城管部门建立户外广告招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招牌持续开展整治拆除行动,第一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户外广告设施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督促户外广告设置人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并出具《安全检测报告》,存在问题的,责令设置人整改到位;2021年以来,城管部门聘请具备甲级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随机抽检全市39处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均在安全等级范围内,确保户外广告设施能安全运行。

(三)市公安局

公安局治安部门结合“找堵防”专项行动,组织社区民警督促全市物业公司对高层楼房小区有外墙脱落的情况开展摸排,督促物业公司履行整改责任;对已发生因外墙脱落造成的人身伤害或物品损毁的事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协调化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单位或人员法律责任。

三、关于高层建筑物外墙脱落隐患整治的建议

(一)大力推进隐患整治

对排查出外墙高坠隐患,坚持边排查边处置边整改,实行销项管理,加强督办。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督促和协调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相互配合,加强隐患整改和维护修缮;对需要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优先保障资金,确保隐患整治到位。同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短信等多种方式,加强房屋外墙使用安全的宣传,明确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外墙安全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营造确保房屋外墙安全使用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随着我市高层建筑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大,需建立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首先,要严把房屋质量关,自然资源规划、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从房屋规划许可到工程验收的各个环节要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外墙安全隐患的源头控制。同时,各区政府应结合辖区高层建筑的实际,研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定期对高层建筑外立面、建筑幕墙、建筑外墙饰面及附加设备设施(空调设备、太阳能设备及其安装支架,封闭阳台、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景观灯光、门面招牌、户外广告等)进行安全检查,并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

(三)抓紧推动立法进程

在前期立法调研基础上,加快推动《武汉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制定。借鉴外地城市的做法,将高层建筑外立面质量安全管理列为重要内容,厘清管理责任主体,落实高层住宅规划设计、环保节能、设施设备安装(水电气设备、电梯等)、质量控制、施工监理、装饰装修、开发销售、竣工验收、物业管理等各方责任,为规范我市建筑物外立面安全管理奠定法制基础。目前,市城管委已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启动《武汉市城市建筑物外立面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四、关于明确建筑物外墙及附属设施、悬挂物责任主体的建议

(一)主体责任

建筑物外立面主要包括建筑幕墙、建筑外墙饰面以及附加设备、设施(空调设备、太阳能设备及其安装支架,封闭阳台、防盗网、晾衣架、遮阳蓬、景观灯光、门面招牌、户外广告等)。其建筑物的产权人(使用人)为其外墙及附属设施、悬挂物的安全责任人,应承担主体责任。

(二)部门责任

1.建设主管部门。一是依法负责既有建筑幕墙的安全监管。住建部《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实施监督管理”;二是依法负责建筑外墙的施工质量监管。建筑外墙饰面属于建设装修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第四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2.城市管理部门。《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容貌规定》规定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对空调支架、防盗网、遮阳棚、晾衣架等附加设备设施的选材、设计、安装以及对建筑物外部清洗、粉刷和修饰等进行规范管理。市、区城市管理部门是本级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可依法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对于不依法使用、破坏建筑物外墙立面的行为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3.房屋主管部门。一是对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协助业主对建筑物做好外立面的日常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报告,协助妥善处置外墙安全隐患;二是对缴纳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做好外立面维修费用按相关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的管理工作。

(三)属地责任

各区政府应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的长效机制,压实街道在城市综合管理中统筹协调的属地管理责任,发动建筑物业主、业主委员会、建筑物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主体共同对建筑外墙进行监督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抓好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14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