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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咨询

来信内容

来信人:匿名留言 来信时间:2026-07-11
来信标题:

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咨询

来信内容:

武汉市人才公寓申请条件: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包括40年商住公寓吗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回复时间:2026-07-13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咨询武汉市人才租赁房政策事宜,根据《武汉市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规定,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六年以内,自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创业就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且家庭在武汉市无自有住房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入住我市人才租赁住房。其中“家庭”的认定标准为:未婚指本人及其父母,已婚指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汉无自有住房”指本人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综上,家庭在汉自有住房包括40年商住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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