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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退还本人物业费款 ,抵水费可以但是余额请及时返还

来信内容

来信人:手机用户-164689158922**** 来信时间:2026-05-23
来信标题:

请退还本人物业费款 ,抵水费可以但是余额请及时返还

来信内容:

本人多交的物业费,到现在没有收到退款,物业要去抵水费,本人同意,但是多余的钱请退回,说走流程,要很长时间,不能成为你不及时解决多交物业费退还的借口。拖了一年多了,不退物业费也没有找我签字确认,退款就要走流程,关键是时间还不确定。这事反馈了一个月还是没有处理好。要求及时返多交的物业费余额。请上级部门处理。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回复时间:2026-05-26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东湖高新区房管局核实,该小区于2025年4月1日下调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您因预交物业服务费产生相关差额,物业公司采取顺延抵扣物业服务费方案,您不予认可,区局介入协调后,物业公司已将相关差额与您应缴水费进行抵扣,仍余51.9元,物业公司已退款至您银行账户。5月26日,工作人员向您反馈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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