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武汉二胎补贴政策
来信内容
今年3月,我用136********或193********(具体哪个号码不记得了)向住建局咨询二胎购房补贴政策,本人今年3月购买新房,妻子今年八月预产期,住建局告知我不能享受二胎补贴,因为必须先有二胎再买房才能享受。我向住建局提出诉求建议,只要2026年度生育,购买新房的一律能够享受二胎政策,住建局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我的诉求向领导反映,不知道到哪一步了?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到,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2025年4月30日市住更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五、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2025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发放6万元、12万元购房补贴。2025年9月30日,武汉市住更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12号),通知将该政策适用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根据《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政策解答(一),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合同备案时间在2025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网签时间应在2025年至2026年内),在购房时已有二孩或三孩,且孩子均系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的家庭,才能享受该补贴。因您购房时二孩尚未出生,不符合上述政策,故无法享受该补贴。 另,对于您提出的,只要 2026年生育二孩(或三孩)即可享受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而不应规定必须先有二孩(或三孩)再购房才能享受政策的建议,我们将收集向上级部门反映。 4月30日9时34分,我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话(027-85482310)与您联系,告知了办理情况和结果。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鄂公网安备420102020017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