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重新拟定武汉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来信内容
来信人:手机用户-174662081114****
来信时间: 2025-05-07
来信标题:
建议重新拟定武汉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
来信内容:
关于武汉市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希望重新施行,现大环境不好生活压力大,望领导能重新施行这项惠民政策。
回复内容
回复内容: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向市民热线·城市留言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感谢您对我市物业行业的关注,您的建议已收悉。《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系根据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批准、修正。修订后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目前条例中未对房屋空置期物业服务费问题进行规定。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5月9日与您电话联系,就我局职责及目前工作开展方向与您沟通,我局将继续推动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改进、优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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